淮南市市区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98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号)要求,制定了市区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1.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折算后399座,每座补贴1500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1.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条件的巡游出租车折算后2977.68台,每台补贴2920元。
2.符合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一次性补贴条件的出租车443台,每台补助10000元。
3.符合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年度推广补贴条件的出租车折算后748.59台,每台补贴5000元。
4.符合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补贴条件的公交车46台,每台补贴10000元。
5.符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条件的公交车折算后815.62标台,每标台补贴9766.5元。
欢迎道路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反馈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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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淮南市市区2023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清册.xls
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