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 1 | 皖淮寿交罚〔2023〕1100852号 | 罚款贰仟元整 | 2025/7/18 0:00 | 寿县交通运输局 | 合肥厚峰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厚峰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AE8457)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2 | 皖淮交罚〔2024〕5000716号 | 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 2025/7/18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利辛县聚鑫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利辛县聚鑫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SC694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3 | 皖淮交罚〔2024〕5000715号 | 罚款伍仟元整 | 2025/7/18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利辛县聚鑫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利辛县聚鑫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SC694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4 | 皖淮凤交罚〔2025〕1000108号 |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 2025/7/18 0:00 |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 | 合肥长运运输有限公司 | 合肥长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AF3534)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5 | 皖淮交罚〔2025〕5000183号 | 罚款肆仟元整 | 2025/7/17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濉溪县亿丰运输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亿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F5574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6 | 皖淮交罚〔2025〕1100437号 |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 2025/7/17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太和县海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太和县海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N7332皖KWK27挂)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7 | 皖淮寿交罚〔2024〕1100177号 | 罚款壹仟元整 | 2025/7/16 0:00 | 寿县交通运输局 | 颍上县业琪物流有限公司 | 颍上县业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R2791皖KPT91挂)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8 | 皖淮交罚〔2025〕1100426号 | 罚款捌仟元整 | 2025/7/16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合肥康骏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肥康骏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AG2137)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9 | 皖淮寿交罚〔2025〕1100073号 | 罚款贰仟元整 | 2025/7/15 0:00 | 寿县交通运输局 | 合肥清风货运有限公司 | 合肥清风货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AB8282)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10 | 皖淮交罚〔2025〕5000133号 | 罚款肆仟元整 | 2025/7/15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怀远县镕创物流有限公司 | 怀远县镕创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A86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n(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
| 11 | 皖淮寿交罚〔2025〕1100074号 | 责令停业整顿 | 2025/7/14 0:00 | 寿县交通运输局 | 安徽金江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安徽金江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案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
| 12 | 皖淮交罚〔2025〕5000089号 | 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 2025/7/14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阜阳市颍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P8188)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13 | 皖淮交罚〔2025〕1100301号 | 罚款贰仟元整 | 2025/7/14 0:00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淮南市闽达物流有限公司 | 淮南市闽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D36613)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 14 | 皖淮凤交罚〔2025〕1000106号 |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 2025/7/14 0:00 |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 | 安徽澜博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澜博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D67239)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