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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发布日期:2021-09-08 10:55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作者:局政策法规科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1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涉核、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和经营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公路、水运及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及相关业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
3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公路、水运及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及相关业务 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公路、水运投资立项审批
4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客货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不包含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核发
5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定水上运输业务及其辅助活动 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可以暂停新增运力许可;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需通过审批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或非深水岸线的,需通过审批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从事港口经营资质许可
6 未经许可或取得相关资质,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1 禁止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和仓储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禁止利用内河封闭水域等内河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说明
 本附件所列禁止措施是现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在此汇总列出,以便市场主体参考。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其他禁止性措施,从其规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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