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2批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四好路办〔2021〕2号)精神,经市县申请、省级验收,拟命名阜阳市为2021年度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砀山县、屯溪区、寿县、阜南县、东至县、凤阳县、潜山市、含山县等8个县(市、区)为2021年度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0日至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1-63628439。
安徽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