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全力护航平安春运
为保障春运期间水域安全畅通,水路旅客顺利、安全出行,我市海事部门科学组织运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水路客货运输安全通畅。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县区海事处加强上下联动,抓好疫情防控。督促指导辖区水运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水路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开展隐患排查。强化车(客)渡船等重点船舶的管理工作,认真检查渡船消防、救生设备及防雪、防滑和防冻物资的配备情况,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渡船参与营运;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客)渡船等重点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各港口、水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科学组织运力,完善运力和应急物资准备,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提升春运服务品质。春运期间,海事中心春运领导小组深入到港口、渡口等生产一线,对水路春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水路突发事件,做到全时待命、全员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