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公管局:
民建市委提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标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2022年,我市实施交通招投标项目17个,其中,高速公路项目2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3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12个,经自查,上述项目中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现象,关键岗位人员能够履约、履职。
二、关于项目工程款支付的问题。
交通建设项目各级各类资金已全部落实,在工程款支付方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未发生拖欠工程款情况,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关于恶意低价竞标导致建设项目难以保证质量的问题。
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评标办法,依法、依归确定中标单位,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未发生因利润不足以支撑项目建设,中标后难以履约、偷工减料、低价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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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杭 玫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