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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淮南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线上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8 17:33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相关货运企业、广大营运货车车主: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皖交运函〔2026〕219号)文件精神,淮南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实行先预审、后报废制度,淮南市采用线上资格预审方式开展预审工作,线上资格预审自2026年9月21日(含当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适用范围

拟申请2026年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自2026年9月21日(含当日)须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开展车辆报废。未取得预审资格自行报废更新车辆的,视为放弃补贴申报资格,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二、线上预审办理方式

申请补贴的车辆所有人登录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申报系统,在资格预审模块界面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格预审信息。资格预审执行先到先得原则,当资格预审通过申请对应的资金额度超出我市分配补贴资金总量时,即刻停止资格预审申请受理。

三、预审结果使用

线上预审审核通过后,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通过申报系统发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 申请人收到预审通知书后,务必在通知书载明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整提交报废更新补贴全部申请资料。未在通知书规定截止时间内完成全部材料上传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需要重新开展资格预审。

四、其他政策提示

1.补贴资金执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资金额度接近上限时将停止新增申请受理并向社会公告。停止受理时间之后自行报废车辆,无法取得本年度补贴,还可能丧失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相关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2.报废车辆登记时间要求调整为:报废车辆应在2026年7月15日(含)前登记在车辆所有人名下。

3.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证》,不因未年审判定无效。

特此通知。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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