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淮南段
建设单位:淮南交控扬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路线走向:本项目路线起于淮南市与滁州市交界高塘湖(S10滁州段终点处),自东南向西北布线,跨越S17蚌合高速、京福高铁、朝阳东路、G206、淮河、S230、泥河后,终于潘集区夹沟镇接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北枢纽。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约28.13公里;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拟设置1处枢纽型互通、3处服务型互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淮南交控扬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园街道金茂酒店6楼
联系人:杭玫
联系电话:139564591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合肥软件园二期F3栋1611室
联系人:昂文静
联系电话: 13696541256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可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23年6月16日
网友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