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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14 09:46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1.背景依据。为有效应对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解决好预案体系不完善、没有政府专项预案,处置工作不够规范,根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够等问题,根据省政府负责同志指示精神,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相关部门编制了《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作为省政府专项预案印发实施。

2.主要内容。《预案》包括9个部分:
(1)总则。包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省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省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立及职责、市县(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专家组。
(3)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
(4)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省级响应措施、市县(区)响应措施、信息发布。
(6)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
(7)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保障、资金保障、队伍和装备保障。
(8)监督管理。包括宣教、培训和演练。
(9)附则。包括分级标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

3.政策亮点。一是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借鉴浙江、江苏、湖南等省份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共11个,基本涵盖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各个环节,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突出了监测预警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应急监测、预警发布、预警防范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具体任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应急响应措施较为具体。《预案》明确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和市、县政府所要采取的各项具体应对措施,可操作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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