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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宣贯解读

发布日期:2019-12-03 10:50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近日,《安徽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皖收费路改〔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2018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机场、港口、铁路等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动降低过路过桥费用……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并要求“力争提前实现”。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 也是一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攻坚战。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中央及部省指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总指挥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人教〔2019〕42号)等文件,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已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目标要求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9〕42号文中关于“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总要求,结合实际,我省《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应急工程简化程序,加快相关工程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建设任务,11月初开始联调联试,12月底前具备新旧系统切换条件,确保年底前如期取消我省高速公路21个具备条件的省界收费站。同时大力推广普及ETC车载装置的安装与使用,2019年底前全省在籍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积极稳妥完成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任务

取消省界收费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收费模式和收费技术的重构。结合本省实际,在具体工作任务部署上,主要是3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包括编制总体方案、拆除省界收费站、ETC门架系统建设、省级联网收费系统建设、部省联网收费系统联调测试、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建设、省域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加固。具体工程和软硬件系统建设时间期限在目标要求里已经提过。最终目标就是10月底前建设省界和非省界ETC门架系统约750套,实现对ETC车辆分段计费扣费、人工收费(MTC)车辆分段计费;年底前如期取消我省高速公路21个具备条件的省界收费站,在剩余的10个省界收费站中,需改扩建匝道的5个省界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计划于12月底完成,另外在暂不具备取消条件的5个省界收费站中,G36宁洛高速曹庄站、G40沪陕高速吴庄站、G4211宁芜高速宁马站等3个省界收费站与江苏省相连道路为开放式交通,待江苏省完成道路封闭化改造后再拆除物理收费站。G4012溧宁高速皖苏郎溪站、S05宣桐高速皖浙千秋关站2个省界收费站受省际“断头路”影响,目前作为高速公路匝道收费站使用,本次同步安装ETC门架系统,待邻省高速公路通车后再拆除物理收费站。

二是加快ETC发展应用。包括制定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加快ETC用户发展、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拓展ETC发行渠道、共享车辆注册信息、推进汽车预置安装ETC车载装置、拓展ETC服务功能等。同时根据各地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制定各地ETC用户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各市人民政府主体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调动各方资源,采用“政府+市场”方式,加快ETC用户发展,力争2019年底前发行370万用户,确保年底前全省在籍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三是调整完善我省收费公路相关法规政策。包括梳理完善地方性收费公路收费政策、制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稽查和信用措施、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等,特别在人员分流安置方面,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部省指示要求,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基本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通过新开通高速公路项目、ETC发行和客服、收费系统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机电运维等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成立省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具体要求,同步成立省总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和总指挥长。省总指挥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推进。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分别负责决策部署和具体执行,有利于构建层级明确、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其他兄弟省份也大多采用这种模式。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涉及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等资金,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通过通行费收入列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车辆购置税给予适当补贴,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改造期间交通安全、施工安全相关保障工作,维护正常通行秩序,避免发生长时间拥堵,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问题1:为什么选择目前的发展阶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销省界收费站是否意味着取消收费?撤站后到底能为经济发展和百姓出行带来哪些便利和实惠?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伴随着高速公路快速发展、连线成网的进程,交通运输主管班部门一直着力提高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服务水平。2004年,推动实施了省内联网收费,基本取消了各地省内主线收费站。2010年完成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ETC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并实现区域联网。2015年9月实现了高速公路全国ETC联网运营。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目前的实际需求决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和物资长距离流动日益频繁,车辆跨省行驶大幅度增长,在部分省界收费站排队交费的现象日益频繁,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为解决省界收费站拥堵问题,2018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机场、港口、铁路等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并要求“力争提前实现。”随后交通运输部牵头部署,各地纷纷启动推进各项工作。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因此,跨省行驶的车辆仍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最大变化就是在高速公路省界可以不停车快捷通行,真正实现一网通行、一路畅通、一脚油门踩到底,不再因为在省界收费站排队交费而受拥堵之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有利于节能减排,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减少尾气排放;有利于减少高速公路运营投入,降低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用户成本;也有利于加快智慧公路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实事和好事。



问题2: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需要开展哪些重点工作?今年年底是否将全部撤销省界收费站,具体是怎样安排的?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方案制定、工程建设、收费政策优化调整、ETC推广普及等相关工作。围绕今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这个目标,我们将重点开展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体系。包括完成清分结算和运营管理系统的升级,各地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等等。二是加快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也就是ETC的推广应用。我们将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ETC应用推广,大幅度提高ETC车载设备的安装率和使用率。三是调整完善我省收费公路相关法规政策。包括梳理完善地方性收费公路收费政策,特别是清理和规范各类需要人工查验和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稽查和信用措施、人员分流安置,让公路车辆通行更公平、也更快捷。四是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条件。

根据国务院及部省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可能提前享受这项工作成果,我们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其中直接拆除省界收费站21个,通过改扩建匝道取消省界收费站5个,另外因邻省为开放式收费和断头路等因素影响需协商一致后再行拆除的5个,同时增加芜湖、铜陵2座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ETC车道;开展约750套ETC门架系统、146个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248个收费站和690条ETC收费车道软硬件标准化升级改造、省域联网收费系统、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等工程建设。

具体时间安排是,5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各类方案和要求,6至10月份为工程项目建设阶段,10月底前完成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建设任务,11月初开始联调联试,12月底前具备新旧系统切换条件,确保年底前如期取消我省高速公路21条具备条件的省界收费站。


问题3:如何做好ETC的推广普及?办理ETC会为用户及经济社会带来哪些益处? 

答: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总量达到8072.63万,汽车安装率约为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为45%,距离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迅速提高ETC安装和使用率,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方面资源,按照“优化服务、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ETC应用和普及。一是政策上引导鼓励。包括落实免费安装政策,给予通行费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等企业通过积分返还、红包等多种形式扩大优惠。二是服务上优化提升。包括千方百计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安装;鼓励互联网发行、预约上门安装等;对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完成安装;对营运车辆,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企业完成安装;对普通社会车辆,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安装等。对新申请的车型,鼓励适时开展选装等。三是功能上拓展延伸。鼓励各地在大型停场车等涉车场所应用和推广ETC,进一步便捷公众出行。

建议也鼓励广大汽车用户尽可能安装使用ETC,既实惠自己,又便利他人。一是可以提高通行便捷性,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节约大量时间;二是提高经济性,可以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2019年7月1日起,ETC车辆可享受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并开具通行费基本发票,抵扣增值税,而且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不会增加用户负担;三是具有先进性, ETC技术是国际上广泛应用的主流应用,短时间难以被其他技术取代;四是可以尽一份社会责任,更好地促进节能减排。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可减少燃油消耗,提升节能减排效率,为建设宜居环境做出贡献。


问题4: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是否会增加通行费负担?如何避免超限超载反弹?

答:将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目的是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我们将按照部省指导要求,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测算和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确保不增加货运车辆总体通行费负担,并统筹兼顾好标准装载车辆与未满载车辆、高速公路使用者与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需要统筹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我们将按照部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监管,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于高速公路,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坚决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统筹处理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切实维护广大高速公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5: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员等相关人员将如何安置?如何做到“转岗不下岗”?

答: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必须做好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后,部分高速公路收费人员需要转岗安置,包括主线收费站的全体人员以及进出口收费站的部分人员(主要是ETC不停车快捷收费大量替代了人工收费)。我们将按照部省指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作方案,以高速公路单位内部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同时加大转岗培训力度,鼓励转岗从事ETC发行与服务、清分结算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等相关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转岗不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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