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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淮南市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培训业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17 16:17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招生、培训等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训前准备

(一)健全完善防控机制。全市各驾培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复工复训工作方案,并在复工复训前向所在地街道(社区)、乡镇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报备。

(二)有序安排职工返岗。全面排查返岗职工信息,掌握职工假期出行、亲属往来、身体状态等相关情况,通过综合研判,安排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职工返岗复工。

(三)科学研判学员情况。学员参加培训前,必须填报个人近期居住、旅行、健康、与发热病人接触等情况,驾培机构根据学员填报信息,有序安排学员参加培训。

(四)配备必需防控物资。各驾培机构的办公场所、报名大厅、培训场地等地点,要准备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安排若干独立或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观察室。

二、复工复训后疫情防控

(一)建立报告制度。各驾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驾培机构要通过悬挂条幅、张贴通告、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要求,切实提高职工、学员自我防范意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各驾培机构要严格执行复工复训工作方案,实施封闭管理,每天对办公场所、训练场所、食堂、教学车辆等进行通风消毒,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训工作。

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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