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市海事局潘集海事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综合巡航,执法人员对停泊在中安联合煤化工淮河码头下游800米处一艘重载营运船舶进行了登船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未开启,执法人员对船长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船舶不保持AIS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属于违法行为,要求船长立即开启AIS设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船舶经营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